漳龍政〔2023〕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龍文區2022年度第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于2023年1月17日經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地〔2023〕72號”文批準,我區決定征收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集體所有土地面積4.0135公頃,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龍文區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2022-05-01地塊位于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該項目地塊用地性質:城鎮住宅用地。
2022-05-02地塊位于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該項目地塊用地性質:公園綠地。
2022-05-03地塊位于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該項目地塊用地性質:城鎮住宅用地。
2022-05-04地塊位于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該項目地塊用地性質:城鎮住宅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與地類面積
征收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水澆地0.0022公頃、旱地0.3375公頃、園地0.9622公頃、草地0.6805公頃、其他農用地0.3547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2666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5.6037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參照《漳州市龍文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龍文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漳龍政〔2017〕31號)標準執行。
(二)青苗、地上附著物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標準
青苗、地上附著物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參照《漳州市建元片區土地收儲項目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漳龍政〔2020〕8 號)執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員的安置辦法與社會保障途徑
本批次需安置農業人口數393人(其中勞動力294人),征收安置將全部采取貨幣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安置補助費直接撥付被征收土地單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單位負責將安置補助費發放給需安置的農業人員。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龍文區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六、對土地征收行為不服的法定救濟方式和申請的期限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對土地征收決定不服,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七、禁止事項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動產登記部門可依據本公告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騰退土地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漳州市龍文區2022年度第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3〕72號)
漳州市龍文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